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和辽宁省治理车辆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布重点源头单位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和运输经营者源头装载行为的监管,结合我县近年来源头治超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强化源头治超工作,细化工作职责,我单位于2023年3月对全县货运源头单位的货物运输情况进行了再次调查。
此次共调查走访抚顺县区域内货运源头企业16家,其中13家正常经营企业填写了“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另外调查走访的3家企业处于停产、停业等运营状态,没有公路货物运输。
此次调查,共有4家货运源头企业年公路运输量达到10万吨以上,符合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标准,我单位决定将这4家企业上报抚顺县人民政府进行核查确认并向社会公布。
1、 抚顺罕王傲牛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毛公分公司
2、 抚顺市马郡城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3、 中铁十六局沈白四标一工区三队
4、 抚顺市欣鑫矿业有限公司
2022年公布的抚顺市马郡城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后腰矿)、卢氏县瑞凯物资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计划改变,年公路运输量低于10万吨,依法变更为非重点货物源头单位,不再实施巡查监管。
特此公示。
抚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