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9号令)的规定,我局受理了抚顺洺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提出的劳务派遣延续业务申请,经审查,符合劳务派遣延续许可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9日(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公司申请有异议,请与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顺县民政局)联系(联系人:董芯池,电话:024-57599963)。
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抚顺洺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海浪乡下海浪村
许可证编号:辽D20180***号
延续许可后的有效期限:2025年4月28日至2028年4月27日(3年)
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顺县民政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