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清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套围栏管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辽宁抚顺社河国家湿地公园始建于2013年,2019年12月获国家林草局正式批准成为国家湿地公园。自2021年起,社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修复工作已被列入“山水项目”范畴。该项目共分三期实施,一期2021年投入中央资金950万元,建设保护围栏32公里;二期2022年投入中央资金4670.35万元,建设保护围栏131公里,湿地植被恢复900亩;三期2023年投入中央资金532万元,建设保护围栏17公里。围栏的建成使社河流域的各项生态功能得到了科学的恢复与增强,有效保证了大伙房水库的水生态安全。
一期工程于2021年结束并通过验收后,该项目移交给属地乡镇政府进行后期管护,围栏损毁部分将由属地乡镇政府及时维修。二期工程于2022年结束并通过验收,按照招投标合同,项目处于施工方两年质保期内,我县林草局将积极协调施工方进行维修,待修复完成后,移交属地乡镇政府进行后期管护。三期工程于2024年11月完工,还未通过验收。
感谢您对抚顺县湿地基础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