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宪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维修马圈子乡内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抚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亮化工程是推进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出行安全、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的重要举措。
2019年按照省人大要求,我县开展“照亮百姓回家路”的工作中,对全县各村屯已损坏的路灯进行了全面修复。但近几年我局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都未能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县财政也没有此项资金计划。日常路灯维修养护是由各乡镇政府和各村负责。因此,维修养护路灯资金,应由各乡镇村自筹资金解决路灯维修养护。
但近年来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项目较多,建议向农村局申请乡村振兴资金,解决路灯维修和更换问题。同时,我局将采纳您的建议,将此项工作纳入计划,并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待资金落实后,优先为马圈子乡路灯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居民的安全出行。
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得到您更多的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