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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县全面推进“办事零距离,服务全覆盖”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工作方案
文件号:抚县政办发〔2020〕8号    成文日期:2020-6-22 15:28:13
文件正文  
抚县政办发〔2020〕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县全面推进“办事零距离,服务全覆盖”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县全面推进“办事零距离,服务全覆盖”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服务理念,提高审批效能,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办事不求人”的良好氛围,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抚顺县“两谷一带”发展战略,着力打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体制,坚持“政务服务网”与“全县通办”融合促进,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更大力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二、工作目标

以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更快更好的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相关部署,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服务方式,加快审批速度、缩短审批时限,2020年实现“全县通办”全覆盖,加大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力度,全力推进“不见面审批”,使企业群众办事由“最多跑一次”向“一次都不跑”转变。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全县通办“便民化”

推进“全县通办”全覆盖,完成“全县通办”平台覆盖至全县8个乡镇、95个行政村;将目前已列入“全县通办”服务平台的41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使服务“网络化”“便捷化”;全面梳理第三批通办事项,整合各职能部门派驻到乡镇分支机构职责内的事项,并逐步整合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而整合至“全县通办”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同时,在实现“全县通办”服务平台通办的基础上,继续开发、完善手机APP“网上办理”板块,使群众通过“全县通办”手机APP,实现事项“在线提交、在线审核、在线办理”,不断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

(二)持续推进事项办理“集中化”

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除经上级部门及政府批准同意外的其他“应进大厅”事项必须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公示;按上级相关要求,逐步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事项和人员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

(三)持续推进群众办事“高效化”

通过“砍掉一批、共享一批”等方式,结合上级相关要求,最大限度精简和优化群众办事所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做到结合“全县通办”平台,将办理过“全县通办”基本信息自动保存至平台,同一人再次办理事项时,无须提供其他个人信息材料等,力争早日实现群众凭身份证、企业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投资项目代码就可以办理相关事项。

(四)持续推进审批时限“最短化”

各相关部门梳理职责内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并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完成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缩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以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一般性工程建设项目为突破口,实施“1230”改革。即申请开办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涉税办理、公章刻制等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业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性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持续推进受理审批“承诺化”

以告知承诺和信用承诺为基础,对于不涉及安全生产、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承诺审批”;即申请人在材料欠缺的情况下,签订书面承诺后,各审批部门采取“先受理审批、后加强监管”的方式为企业和群众办理事项并直接作出审批决定,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相关材料。按照市级统一安排,完成“承诺审批”事项梳理工作,并形成《抚顺县“承诺审批”事项清单》。

(六)持续推进审批流程“标准化”

完成流程再造工作,多证合一、多图联审、多规合一、告知承诺、联审联办等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对标全市、全省、甚至东北地区“审批时限最短、审批流程最优”的先进区域,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并做到凡是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事项,要求各部门按照统一的标准编制审批流程,制作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由市营商局批准后在“政务服务网”上统一公示。

(七)持续推进办事制度“人性化”

用制度规范行为,充分落实责任、推动工作,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创新行政审批运行方式,坚持“全程帮办领办”、“窗口无午休制”、“合理延时办理”、“预约办理”等特色服务;加快完善“全县通办”平台,实现事项的网上咨询、网上受理、平台查询、专人预审、后台审批和结果公示等。

(八)持续推进人员素质“高标化”

加强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制定年度业务工作培训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个人学习、集中培训和学习;每半年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对业务规范、事项办理全流程等内容进行一次培训,每半年至少举办一次“应知应会”业务能力测试等相关活动,以考促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和窗口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窗口服务效率。

(九)持续完善绩效奖励“差别化”

注重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后台驻厅人员“干好干坏不一样”。对大厅窗口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差别化管理,实行综合窗口人员出勤率、签到率和工作纪律等与绩效奖金挂钩;后台驻厅人员出勤率、签到率和工作纪律等与单位年终绩效考评成绩挂钩。完善窗口人员奖惩办法与驻厅部门人员选派管理办法,对被投诉的、影响审批服务效率的、服务态度不好的工作人员,后台驻厅人员应退回原局重新进行选派、综合窗口人员将退回劳务派遣公司重新进行选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审批效率、加强服务质量”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抚顺县经济发展高质量的现实保障,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盼的重要体现。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保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力争打造“审批环境最优县”。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关于“提升审批效率”先进经验和做法,做好职责内事项、流程图等信息的梳理和上报,做好“政务服务+全县通办”工作,保证领域内政务服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三)严肃督导考评

县委、县政府将结合此项工作严格制定完善绩效考评、容错纠错和正面激励机制,防止空喊口号、流于形式。督查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采取专项监督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做到以督促行、以察问效、以效论绩。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到位、敷衍搪塞、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部门和个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附件:抚顺县全面推进“办事零距离,服务全覆盖”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任务分解

附:抚顺县全面推进“办事零距离,服务全覆盖”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任务分解.xls



 
文件解读  

《抚顺县全面推进“办事零距离,服务全覆盖”

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服务理念,提高审批效能,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办事不求人”的良好氛围,结合抚顺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主要内容:

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抚顺县“两谷一带”发展战略,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政务服务网”与“全县通办”融合促进,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工作目标是:加快审批速度、缩短审批时限,2020年实现“全县通办”全覆盖,全力推进“不见面审批”,使企业群众办事由“最多跑一次”向“一次都不跑”转变。

主要任务有9方面内容:一是推进全县通办“便民化”:完成“全县通办”全覆盖;41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逐步梳理第三批通办事项;继续开发、完善手机APP“网上办理”板块等工作;二是推进事项办理“集中化”:完成除经上级部门及政府批准同意外的其他“应进大厅”事项和分中心人员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公示等工作。三是推进群众办事“高效化”:结合上级要求,最大限度精简和优化群众办事所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结合“全县通办”服务平台逐步推进“平台信息共享”相关工作;四是推进审批时限“最短化”:相关部门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缩相关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实施“1230”改革工作;五是推进受理审批“承诺化”:实行“承诺审批”,并按上级要求逐步形成《抚顺县“承诺审批”事项清单》;六是推进审批流程“标准化”: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按要求编制驻厅事项审批流程,制作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由市营商局批准后在“政务服务网”公示;完成“多证合一”“多图联审”等流程再造工作;七是推进办事制度“人性化”:遵守“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坚持“全程帮办领办”“窗口无午休制”“合理延时办理”等特色服务;八是推进人员素质“高标化”:督促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做到定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举办业务能力测试等相关活动;九是完善绩效奖励“差别化”:对大厅窗口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差别化管理;完善窗口人员奖惩办法与驻厅部门人员选派管理办法,对被投诉的、服务能力较差的工作人员,根据办法给与相应处理。

制定过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抚顺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全力推进“办事不求人”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在对我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效率进行了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并通过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主办单位:抚顺县人民政府    抚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24-57599848 Email:news@lnfsx.gov.cn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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