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顺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抚县政办发〔2020〕7号)文件要求,经实施主体自主申报,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现将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凡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抚顺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57599295
附件:抚顺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公示表
抚顺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公示表.xlsx
抚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