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抚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开展了预包装食品抽检,共26批次,合格26批次。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6批次-预包装食品
食品抽检合格-26批次-预包装食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