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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救兵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救兵镇浏览:291次'时间:2024年1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抚顺县救兵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调整完善了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工作力量,明确了机关各部门任务分工,强化了组织保障。

二是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了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

2.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质量。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录入填报工作以来,我镇结合县委县政府的最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所需,以为民、便民服务为宗旨,注重公开平台信息质量的提高。

一是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内容。县委县政府对基层公开平台信息发布的范围、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制度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我镇积极将工作动态、总结等不涉及秘密的事项对外公布。

二是注重了公开的及时性。为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生成后及时发布,我镇加强了信息公开及时性的督查,严格把关。

3.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镇办公室主动收集,各部门按要求上报。二是镇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登记审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4.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过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需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特别应加强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三是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还需提高,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加强对部门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三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