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领导
机关职能

(一)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县内公路、水路行业发展,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县内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县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与监督管理。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 
  (五)负责指导县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运营。负责全县道路客货运输、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运输站(场)经营、车辆维修、车辆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六)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内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防治船舶污染。 
  (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县综合交通运输改革领导小组、县春运等假日运输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本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与县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 
  (十二)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责分工。 
  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办公电话:024-57642322       
  传真号码:024-57642322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7号 
  电子邮箱:505934706@qq.com 

机构设置

办公室 

1、根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的决定,及局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全局性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 
  2、根据领导指示和会议制度,负责筹备安排局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收集会议议题,做好会议记录和整理。 
  3、做好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及材料打字工作,以及各类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全局的保密工作。 
  4、协调局属各单位及局机关各股室之间的有关事项、沟通有关信息;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局决定事项和党政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负责局与外单位、部门有关事务的沟通协调。 
  5、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待遇方面的政策;办理职工录用安置、转正定级、改变工种、调资晋级等事宜;按时完成干部管理和劳动工资的各种统计报表和制定劳动工资计划;办理干部职工离退休审批手续等。 
  6、负责全局的来信来访接待、转办、协调、督查、处理、情况反馈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交办工作、对局属各单位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7、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发放工作。 
  8、负责局机关车辆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 
  9、负责对外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 
  10、负责安排节假日值班值宿和汛期值班值宿。 
  11、处理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