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领导
机关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协调全县统计工作;负责拟定全县统计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全县统计调查计划,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工作。 
  (二)负责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管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完成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牵头开展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负责普查数据对外公布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新经济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工作。 
  (六)负责组织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并做好备案工作;指导乡镇和部门做好统计业务基础工作,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做好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 
  (七)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干部教育培训以及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八)负责建立健全和管理县统计信息系统及数据库体系,负责组织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推广运用工作。 
  (九)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57599706         传真号码:5759970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办公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20-3号抚顺县政府主楼121室 
  电子邮箱:fsxtjj@163.com 

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岗位 
  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和党建工作。 
 

(二)专业统计岗位1 
  负责综合统计、农业、投资领域及服务业统计工作。 
  

(三)专业统计岗位2 
  负责核算、工业、能源、科技文化产业、贸易业、人口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及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 
  

(四)执法监督岗位 
  负责统计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