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9号令)的规定,我局受理了抚顺恒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劳务派遣延续业务申请,经审查,符合劳务派遣延续许可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 5月 24日至2024年 5月31日(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公司申请有异议,请与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人:于坪每,电话:024-57599963)。
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抚顺恒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抚顺县海浪乡下海浪村
许可证编号:辽D20230***号
延续许可后的有效期限:2024年6月9日至2027年6月8日(3年)
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