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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行政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浏览:27683次  时间:2018年3月6日

    按照2017年11月15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确定的目标,结合我县发展实际,县行政服务中心将于2018年5月搬迁至救兵镇小东村。由于搬迁后审批管理体制的改变及驻厅审批事项的增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行政中心将面向社会招聘25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的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由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的面试、考核等工作,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招聘岗位、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此次招聘劳务派遣服务窗口业务受理人员共计25人。工作地点在抚顺县救兵镇小东村,工作时间为8:30-17:00。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有抚顺市户口(包括三县)。
    2.男性10名,女性15名。年龄在21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含)至1997年12月31日(含)期间出生)。
    3.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米以上;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责任感;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时间:2018年3月6-8日(抚顺县政府网站)。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四)报名地点: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室 
    (五)报名携带材料:报名登记表4份(贴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共同组织,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政审
    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比例,男性前10名,女性前15名入围,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七、培训
    录用人员,由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开展50天的专业知识培训。
    八、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与县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
    九、待遇
    签约后,享受以下待遇:
    (一)工资。本科毕业生基本工资为1500元/月、大专毕业生基本工资为1400元/月(含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缴纳“五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二)休假。每周休息2天,累计在抚顺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休假实行严格的审批、登记、检查程序。
    (三)通勤车。单位提供市内到救兵镇行政中心的专门通勤车。
    十、其它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24-57599617
 



                                                             抚顺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3月5日

                                                       抚顺县行政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主办单位:抚顺县人民政府    抚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24-57599848 Email:news@lnfsx.gov.cn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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