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抚顺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抚顺县司法局、抚顺县人民法院、抚顺县公安局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中随机抽选以下60名同志为我县人民陪审员。现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月10日至14日 公示期内,对拟任人选有异议,可以采取来电、来访等形式实名向县司法局反映。 监督电话:57551501
抚顺县司法局抚顺县人民法院抚顺县公安局2019年1月9日
人民陪审员拟任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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