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动抚顺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有效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兴伟带队下对抚顺县贯彻实施《抚顺市水土保持条例》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抚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龙波组织县水务局、峡河乡政府、上马镇政府积极做好迎检工作。
检查组先后到达我县峡河台堡村、上马镇台沟村通过实地检查及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对我县以《抚顺县水土保持“十四五”实施方案》为纲领,以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为保障,以典型小流域治理及综合流域治理为主线,以监测和监督为手段的贯彻实施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进一步做好《抚顺市水土保持条例》的具体实施提出了新要求,加强和提升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和队伍建设。
通过迎检,我县将深刻领会此次市人大检查的精神,对照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新要求,立足县情,充分融合我县发展规划,为努力构建实力抚顺县、美丽抚顺县、活力抚顺县、幸福抚顺县做出水保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