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县财政列支路灯安装、维修资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财政局会同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统筹使用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资金支持全县农村路灯安装,完成了大多数村庄路灯安装工作,方便了农村群众夜间出行。
路灯管理维护由所在乡镇、村具体负责。近年来,受经济形势、疫情、减税降费政策及县内部分重点税源矿业企业停产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县财政收入始终处于低位运行,与此同时,人员工资、民生等各类政策性增支支出标准逐年提高,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将有限的财力用于保障“基本民生、人员工资、机构运转”上,目前,县财政未安排路灯维护专项资金。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会同各乡镇、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县已安装路灯存在问题、未安装路灯村屯等情况进行进一步统计梳理,在安装路灯上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结合县级财力情况适时安排农村路灯维护资金,同时,督促各乡镇加强已安装路灯的日常维护,保障路灯正常使用,方便农村群众夜间出行。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