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景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海浪乡二类水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围绕关于调整海浪乡二类水体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生态室与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对接,积极沟通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问题,市局水生态环境科初步同意调整(由二类调整为三类或四类),下一步需要继续联系市局水生态环境科,加快推进海浪乡二类水体进行调整工作。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抚顺县分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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