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民营经济科技创新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县政府予以采纳。
2020年抚顺市人民政府印发《抚顺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抚政办发〔2020〕20号),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科技创新。
加大产学研用平台建设。鼓励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建立校企合作关系。通过与沈阳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商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的合作,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加快民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为促进科技成果在民营企业转化为生产力,加快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通过线上线下组织企业参加省市科技部门举办的东北科技大市场、高校科技成果对接会、启迪之星科技成果对接会、科技成果进园入县专场对接会等,为企业和高校搭建桥梁,加速科技成果在企业落地。
通过对《辽宁省企业R&D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细则(修订)》《辽宁省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能力提升后补助计划实施细则》等政策的宣传。激励民营企业持续增加研发经费R&D经费投入,成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研发投入的主体。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能力提升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联合体,促进产学研合作。
通过政策、资金支持,激发企业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积极推进“抚顺英才计划”项目的实施,组织企业进行“抚顺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项目的申报,大力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