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抚顺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美丽的抚顺县欢迎您!  
今天是:2024年5月6日 星期一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
政府文件
 
 
关于责令金源炭厂(王铁刚)关闭的决定
文件号:抚县政发〔2017〕23号    成文日期:
文件正文  
抚县政发〔2017〕23号
            关于责令金源炭厂(王铁刚)关闭的决定
金源炭厂(王铁刚):
  你厂未按照规定完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工作,此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9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1条和《抚顺县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要求对你厂实施关闭。如你厂逾期未关闭,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抚顺市环境保护局或抚顺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抚顺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3日



主办单位:抚顺县人民政府    抚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24-57599848 Email:news@lnfsx.gov.cn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04210008          最佳分辨率:1024*768像素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