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抗(抑)菌制剂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严肃查处抗(抑)菌制剂添加禁用物质、暗示疗效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家疾控局、中央网信办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一函〔2023〕151号)要求,抚顺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于9月4日开展了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涉及消毒剂、抗(抑)菌制剂等产品,重点就本辖区药店是否建立和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是否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是否加盖原件持有者印章等情况进行了逐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