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抚农发〔2023〕37号)相关要求,经各乡(镇)自主申报推荐,拟选定李媛媛、吴国玲、杨淑琴、王尧奇、姜启福等46人为抚顺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详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抚顺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
监督电话:024-57599579。
附件:抚顺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单
抚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4日
抚顺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