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1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1.抚顺华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4日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上马镇塔二丈村工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22850平方米,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10年5月25日,因企业原因,已收回该宗国有土地。
2.辽宁辉山控股(集团)上马牧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上马乡竖碑村工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42000平方米,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10年10月26日,因政府原因,已收回该宗国有土地。
3.抚顺县后安镇社区服务中心于2012年11月21日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后安镇后安村公共设施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14300平方米,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12年11月23日,因政府原因,已收回该宗国有土地。
4.抚顺县后安镇社区服务中心于2012年11月21日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后安镇后安村公共设施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400平方米,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12年11月23日,因政府原因,已收回该宗国有土地。
5.抚顺县后安镇后安村6#方块绿化于2012年11月21日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后安镇后安村公园与绿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2800平方米,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12年11月23日,因政府原因,已收回该宗国有土地。
6.抚顺三块石国家森林公园于2012年12月18日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后安镇佟庄子村商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16500平方米,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因政府原因,已收回该宗国有土地。
7.抚顺县县城建设办公室(抚顺县市民服务中心)于2013年7月11日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石文镇石文村机关团体用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29300平方米,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因政府原因,已收回该宗国有土地。
8.抚顺县县城建设办公室(抚顺县市民服务中心)于2013年7月11日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石文镇石文村公共设施用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4000平方米,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因政府原因,已收回该宗国有土地。
9.抚顺县后安镇人民政府(后安镇青少年活动中心)于2013年7月15日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后安镇前安村公共设施用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27500平方米,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因政府原因,已收回该宗国有土地。
10.抚顺县后安镇人民政府(后安镇综合社会福利院)于2013年7月15日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后安镇佟庄村公共设施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10300平方米,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因政府原因,已收回该宗国有土地。
11.规划道路(抚顺县县城建设办公室)于2013年7月29日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石文镇石文村公路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2300平方米,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13年8月12日,因政府原因,已收回该宗国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