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我县经济稳定、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抚顺市处非办文件(抚处组字[2018]1号)之要求,我县定于2018年5月至6月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发此公告。
非法集资的定义及特征如下:
1、定义: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2、特征:(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
(3)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 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在省市处非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县处非办近年来积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每年印制条幅和宣传单万余份,在乡镇、村屯举办宣传活动,我县人民群众的防范非法集资意识逐年增强,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希望我县广大人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珍惜一生血汗,共筑美好幸福生活,积极举报非法集资活动!
举报电话:市处非办 57500238
县处非办 57513879
抚顺县处非办宣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