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抚顺县建立项目管家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县建立项目管家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抚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县建立项目管家制度实施方案
按照辽宁省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推进建立项目管家制度的通知》(辽软环境办发〔2018〕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做好项目建设全周期、全流程服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抓好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以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为标准,以“便企增效”为目的,建立涵盖企业创新、建设、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通过加强项目服务工作,为我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项目加快实施、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项目管家+企业+相关部门”的“1+1+N”服务机制,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提供店小二式的服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打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发展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项目范围
对2019年续建、新建共计68个项目(500万以上)实施项目管家制度。
(二)工作制度
1.建立服务队伍
(1)项目管家。各项目管家要从前期手续审批到开工建设直至竣工投产,做好全方位、全过程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第一时间掌握项目动态,了解项目遇到的问题和诉求,及时上报并协调职能部门解决。项目管家也要将政府的政策及时传递给项目单位,并做好解读和落实工作。同时,负责建立项目和企业服务日志、解决问题台账和数据库,做好汇总分析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2)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联系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联系人主要职责是把项目遇到的问题或诉求整理清晰,第一时间及时、准确报给项目管家,并积极协调项目或企业内部配合项目管家和行政职能部门解决问题或诉求。
(3)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承担项目和企业审批过程中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审批手续代办职能,并及时了解涉及本部门领域的问题,积极主动配合项目管家,协调本部门及本系统解决项目遇到的问题。
2.完善工作机制
(1)沟通协调机制。沟通协调机制由项目管家所在部门牵头,主要负责调度项目进展及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项目遇到的问题和诉求。
(2)工作联系机制。项目管家要作为政府和项目、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沟通,确保项目及企业的问题得到及时、准确反映和解决。
(3)管理培训机制。在保证项目管家制度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的基础上,加强队伍的廉洁教育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项目管家队伍人员的政治素质、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队伍“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过硬”。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落实责任,要加强对项目管家工作的有效管理,充分发挥项目管家作用。
(二)强化宣传报道。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项目管家工作的亮点宣传和报道,挖掘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及时将典型线索通报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三)强化督导考核。按照县政府开展“重强抓”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将项目管家工作具体落到实处,定期对项目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请点击此处下载附件:抚顺县2019年项目管家责任表.xlsx